光目前你打上來的簡訊
就足夠告了!
這沒分誰先誰後的
你們頂多互告
{我的部份你才該思考一下}
你傳簡訊說要玩死他
這是很明確的恐嚇
你在網路上公佈他私人電話
你去研究一下個資法跟秘密罪
以上告是肯定沒啥問題的
成立與否就看法官{爽不爽}
幼鳥跟斷奶鳥價格上
市場上往往幼鳥更好賣
因為鸚鵡跟貓狗一樣會認主跟訓練
你不斷強調網路有人{開價}1萬3以上
那{市場價}是多少?{成交價}是多少?
如果你看到有人開2萬
是不是就覺得市價就是2萬?
你知道小格種鸚有時連繁殖場都不收嗎?
你灰鸚體重怎不標明?
2萬8合理為何一個月還賣不出去?
有檢討過原因嗎?
標示不明? 價格太硬?
做生意只看爽不爽?
打到現在你看到誰認同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