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歸屬
這種事拿學校開刀我覺得沒什麼用
看過無數次學校相關的新聞
我認為這的確是孩子的個人行為
該負責的是家長與學生
把焦點放在學校或導師........等要負責 , 這根本模糊焦點了
對於一個生命 , 家長認為"這沒這麼嚴重吧?" 這種想法實在非常可怕
學生也是第二次再犯
該懲處的應該就是家長與學生 , 而不是討論哪個"大頭"該出來扛責任
這社會實在病得非常嚴重
這種慘無人道的事 , 都沒有什麼法令能"有效的"懲治這些人
罰罰小錢就了事
記過? 那種人會怕這種事嗎? 就像路上無照駕駛的人根本不鳥警察開多少罰單或照多少違規的 , 因為無照的人連監理所都懶得去
在台灣法律根本無法保護好人 , 更不用說像這樣弱勢的動物們了
離譜的襲胸案竟然能以未達五秒而免罪 , 真莫名其妙 , 人都自身難保了
或許在這正義無法申張的法治社會裡 , "民間"解決的方式會比較快一點!
聖人孔子都說了 , 不贊成「以德(仁德)報怨」,要「以直(公正)報怨」!
嚴刑峻法也是一種教育! 才符合"因才施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