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您好
版主您好
我是中興法律當事人的學姐
我理解您對兔子事件的憤慨
但是可不可以請您放下偏執的想法專斷的認定是他們的錯呢?
我今天回文目的不是為了護航
只是再看遍PTT各版以及您的文後
我對所謂的大學生很失望
我們系上一些學長姐學弟妹發言並非為他們護航或說甚麼
沒錯 他們今天玩笑開的太過分了
但是我們系上的人回文目的只是希望您不要牽扯整個法律系
就像你文中也有提到
中興法律有很多有正義感的好人
但是你的文被到處亂轉 引發關注
這對我們系上的聲譽是不小的傷害
我不是說他們沒做錯事
但是因為這樣 您的發言讓大家對我們中興法律系感到輕蔑
我不認為這是多成熟大學生會有的發言和行為
同時也讓我們系上對您的行為因此受傷
當然 念法律系這件事 社會理所當然對我們的期望比別人更高
犯錯會特別以放大鏡檢視
但是我感到憤憤不平的是
假設今天你一個同學跟她未滿18歲的女朋友發生關係
被社會指責"啊!念XX系的竟然誘拐未成年少女"
從此社會看待你們整個系每個人都當是迷姦未成年少女的強姦犯
你作何感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