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主題
列印

[新聞] 罵貓奴姐姐偽君子--台視新聞採訪

看了影片後,覺得這些受訪者講的很有道理。怎麼可以別人做了一件完全沒有對錯的事情,只是單純你看不爽,就公開罵別人無恥又虛偽,這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吧。就算是可受公議之事,那也只是你可以提出看法意見,而不是你可以隨意的公開漫罵吧,很意外是這樣的判決。貓姐加油囉!

TOP

照法官判決的邏輯,如果我走在大馬路上,有人在我旁邊打了個哈欠,我的感覺不好,我是不是也可以當著所有行人的面,罵打哈欠的人:你真的很無恥下賤又噁心耶,簡直就是垃圾,打什麼哈欠阿。那我是不是也沒有法律責任?

TOP

發新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