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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andy_sea929 於 2011-5-13 21:46 發表 簡單的事、你可以在多說一些、還好我有這文章、 這是好意.還是惡意.就自有公權力來說吧? 會員這的名字你又知道...是真的...是假的? 我當然寫會員的名字.....不然我會寫朋友真的名字嗎
原文由 adad6832 於 2011-5-13 20:39 發表 想聯絡你,就不會讓你找不到他,將心比心~如果一個跟你不熟或是只有一面之緣的人~只是為了找你~把你的隱私而且還是很不堪的那部分~隨便公布在網路上~讓所有認識跟不認識的人分享~不知道你會作何感想~ 再假設這位張小姐如果現在已經跟她老公複合了~你現在打這篇連姓帶名的文章出來~如果被她老公看到了~你覺得她老公會怎麼做怎麼想?你有辦法為所有可能發生的後果負完全責任嗎? 有人提到現在人越來越冷漠~難道可以因為自以為是的熱心~就可以不尊重人的隱私嗎? 做的不適當就是應該要改變做法~換更適當的方式找人~不是11樓說的什麼不小心打出來的事~大家就算了吧~那我給你一巴掌我是不是也可以跟你說一聲我不小心的~就算了吧~這邊的文章是可以作修改的~就算想在這邊找人~措辭上也應該婉轉點~部分應該有所保留吧
原文由 shmilybaby 於 2011-5-14 10:50 發表 難得一見的好人 希望你口中的那個女人平安無事 雖然公佈人家隱私是很不好的行為 但是總比眼睜睜的看著一條性命葬送來的好吧? 捫心自問如果是自己 會願意淌這渾水嗎? 現在的社會大家腳底抹油都來不及了吧 ...
原文由 shmilybaby 於 2011-5-14 16:56 發表 聽起來意思是他口中的女人你認識囉? 不然怎能如此鐵口直斷? 在且如果不認識的話 你未免也太激動了些摁?
原文由 doy092000 於 2011-5-14 16:33 發表 我是路人甲.....來亂的... 但是...這位大大...您也太生氣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