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員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2 18:59 發表 好笑了 難道身為記者 也可以有言論免責權? 連續再公開討論區連續以不雅字眼謾罵 只需罰款2000? 請問這樣公平嗎?還好意思上新聞 那我如果關心問候對方祖宗八代的身體狀況等等? 也不就才罰1萬多? ...
查看詳細資料
TOP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2 23:25 發表 那偶還真後知後覺ㄝ 是貓奴姐姐說我上新聞了我才知道滴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8 14:45 發表 是沒錯啦 但我只是覺得奇怪 法官問被告做啥職業 他說記者 結果堂堂正正的法官 變得一派輕鬆面對此問題 年輕法官遇上大記者 我看我小蝦米要對大鯨魚了 何謂沒家教 何謂嘴賤(我是多賤) 還說我(狗)眼看人低 我是狗 ...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9 14:20 發表 我不敢啦 他會說我藐視法庭 公然污辱罰我粉多錢錢啦 不一定還會被關ㄋ :L
原文由 大狼狗 於 2011-3-10 01:26 發表 大變媽媽你不要亂教... 你要害死藍貓妹妹喔...
原文由 大狼狗 於 2011-3-10 02:18 發表 小妹妹不要亂講話... 你還是跟偶一起喊..... 法官萬歲.記者萬歲.藍貓妹妹萬歲.萬歲.萬萬歲.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10 11:12 發表 對ㄇㄟ 刑事法官真沒同理心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10 21:27 發表 哈 如果真是這樣 那我準備個1.2萬 連他家人一起X 結果他家是大家族(人太多) 超出預算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10 22:15 發表 我怕他們家裡有20幾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