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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找人幫忙,寄養(房東不讓我養)

01.偷養
02.換地方住
03.送養

誰叫你自己沒有做好功課
養寵物本來就要衡量自己的能力跟環境
不是說你沒有愛心
而是你沒考慮到後續的發展
你找人寄養
講難聽一點要是養死了對方要負責嗎?然後人家盡心盡力幫你照顧你會給對方什麼報酬呢?
就算你現在去找寵物店寄養,你自己想想你房子租約年限是多久,短一點半年就好,
寵物店1天1隻收你50就好,3隻1天150元,半年當做算你150天,
這樣費用自己算一下吧

為了你的寵物好
找個好心人家送養吧
放假時再去看一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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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弟

你知道他為什麼會收你三萬五嗎?

01.怕你不付租金
02.怕你提早搬走
03.怕你破壞房子

反正合約內有註明的內容,你只要違反合約,他就有權利把你趕出去,並且沒收你的3萬5。
不要想說你可以去告他,因為你根本沒有權利去違反白紙黑字裡面的內容。
在法律上寵物並不屬於家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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