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聯絡你,就不會讓你找不到他,<----這句話沒說錯阿
將心比心~如果一個跟你不熟或是只有一面之緣的人~只是為了找你~把你的隱私而且還是很不堪的那部分~隨便公布在網路上~讓所有認識跟不認識的人分享~不知道你會作何感想~
再假設這位張小姐如果現在已經跟她老公複合了~你現在打這篇連姓帶名的文章出來~如果被她老公看到了~你覺得她老公會怎麼做怎麼想?你有辦法為所有可能發生的後果負完全責任嗎?
有人提到現在人越來越冷漠~難道可以因為自以為是的熱心~就可以不尊重人的隱私嗎?
做的不適當就是應該要改變做法~換更適當的方式找人~不是11樓說的什麼不小心打出來的事~大家就算了吧~那我給你一巴掌我是不是也可以跟你說一聲我不小心的~就算了吧~這邊的文章是可以作修改的~就算想在這邊找人~措辭上也應該婉轉點~部分應該有所保留吧
[ 本文最後由 adad6832 於 2011-5-13 20:5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