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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7/8買的小母蜜今天死掉 可以要求賠償麻?

引用:
原文由 alfei 於 2011-7-12 20:14 發表
binn那個糙俗仔,總是躲起來,刺蝟爸換帳號在賣了~~~~

哇哈哈!都別躲,不說太多別人的隱私了,等等被蓋布袋。
這是‥‥‥請斷句斷好啦‥‥‥我可沒換分身賣勒!

我不夠精緻,所以『糙』是理所當然‥‥‥

扣掉謊話、不能說的話,好像沒啥內容可以說,
很多討論欲言又止,叫我『俗辣』也對啦,反正我很少跟人類說話的‥‥‥



『繁殖廠』對『剪貼簿』?繁殖場跟剪貼簿討論知識,是場零和賽局,
剪貼簿總認為一方所得,乃他方所失,成天『守護』那些萬年不改文,
至於那些賣食品、硬體的,還有意無意攻擊繁殖場,真不知該怎說‥‥‥



本標題根本無須提問,法律規定的清清楚楚:
不管明示、暗示,廣告文宣(賣文)、口頭承諾,都是合約的一部份,

賣方有說、有證據能證明他有說,那就照著當初的合約走。



不過身為一個人類,做人事、說人話‥‥‥
時間?先給賣方時間,等賣方有了回應、或是沒有回應,
到時候再上來這發文,似乎比較恰當‥‥‥

而要發這種文,則是賣家不處理,已構成糾紛再直接到證物室更為恰當。



很多賣家,一開口就承諾有問題退錢、更換,
這對養了幾天有感情的買家,的確是不尊重,
不過那也是展現誠意、解決的辦法之一,不然勒?

很多疑似人為造成,但無法認定是買方的問題,
聰明的賣方通常不再更換活體給買方,而選擇直接退費解決。



以下是小弟對糾紛的處理方式(廣告時間),重點是最後一行:
如遇活體有問題,未經我方同意前,『請勿讓獸醫進行醫療動作』,
請將活體使用『原交易方式』送回,面交者於同地點面交,當面解決,
使用寵物托運(購買時為買方付運費),請買方自付運費將活體寄回。

若有疑似人為因素所造成,但無法認定者,我方不更換,直接退回款項,
判定我方活體有問題,有現貨則七天內更換,沒有現貨再協議交付日期,

如明顯為人為因素造成,畢竟是活體,我方還是會提一個優惠方案給您。
我的匯款帳號有兩個,末碼為︰69828、47187 中興新村分行 戶名:陳加斌,
匯款前請務必先確認,避免受騙,我絕對不會使用『口述』方式,告知匯款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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