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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販賣病貓真的非常可惡 [列印本頁]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4 03:15     標題: 販賣病貓真的非常可惡

前天接回一隻由賣家BBQ所賣的藍波斯小貓(目前還在販賣另一支巧克力波斯貓)

她一開始就表示可以免費包籠(最便宜那種外出籠)+火車貨車運費+三角領巾
再送出貓前會先洗澡+滴蚤不到

那隻藍波斯本身患有眼疾+小霉尾這兩項它降價1000給我 4900購貓 (是她自己降的我只是說我們家人比較喜歡藍波斯)
她說眼睛是因為打架受傷  發霉是因為高雄氣候
還說眼睛星期五(9/12)會好

我星期2(9/9)去接貓
在隔天(9/10)發現小貓一直抓癢,我用蚤梳出了一堆貓蚤,嚇壞了

我家本身也有養米克斯短毛貓 非常擔心他會傳染給我家貓,晚上馬上去24小時寵物店買了蚤安和環境除蚤(綠剋蚤)

當天晚上跟賣家溝通她不管怎樣都只願意500元,總之態度非常的差還說不然就退貓,
還說運費他都全包了蚤不到不用錢喔?我有滴1/3罐了!
奇怪了!我從頭到尾沒跟她爭過運費她包蚤不到免費這種事!

哪有這麼好的事!我幫他治療這麼多東西要我退?而且要讓小貓在回去那鬼地方受苦我才不願意!
還想怪到我家貓身上,開玩笑我家貓咪除蟲疫苗全部都做好了也不出門根本不會有跳蚤!(有寵物護照為證)

最後賣家說詞前後不一說什麼那只負責運送小貓,小貓身體她不清楚
(到底是誰跟我說小貓天天都黏在腳邊?可以去看介紹!)
總之我有LINE作為證據


接著他眼睛的眼淚不停流和鼻子流出的分泌物讓我心裡為之不妙
於今日(9/13)帶去全國動物醫院檢查

獸醫師告知有耳疥蟲和跳蚤可能會帶的寄生蟲等等,眼睛部份很大機會就是貓皰疹病毒(因為還有鼻水)
今天零零總總又花費820元 除蟲連家裡的大貓都要做,真的很沒良心(我也懶的跟她講了她不可能會退錢的繁殖商嘴臉)

貓體溫高達:39.7度  (正常範圍38~39)
醫生叫我做好心理準備不想退貓會花費更多錢(還有貓瘟的機會我整個傻了)

她的Line是她的手機 不知道可不可以公佈(目前還在長毛貓版賣貓好像是巧克力妹大降價4900)
想接回去的人請做好心理準備你會花更多錢!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d.php?tid=741018

目前我是拿到500塊的退費(我當是跳蚤沒清乾淨的)
PO出來是因為今天醫院檢查結果讓我整個對此賣家心寒(還嗆我說他不是專業賣家才不怕什麼商譽不好)


以上全部都有LINE對話為證

家裡兩隻貓咪現在都在接受獸醫治療,大貓有打疫苗基本上除蟲跟耳疥
小貓真的....我只能祈禱她不要得貓瘟其他我都可以努力幫她治療

作者: hcnny0726    時間: 2014-9-14 17:00

所以這件事告知我們..不要貪小便宜..不要只會看照買貓..要親自看貓..沒問題再帶走..如有不對請見諒.或刪除
作者: BBQ    時間: 2014-9-14 17:10

哈哈~您真的是太誇張了ㄅ

眼痛部分+小黴尾部分~已事先告知並徵求您已同意扣一千~就別馬後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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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波斯妹妹在我家活力充沛~亂衝亂撞~有影片為證(好險我有拍影片)~

妹妹去您家發現有蚤~隔天也已立即補退500了

(妳要求一千元補貼~實在太多~所以我才請您退貓~您不肯退藍波斯妹妹~才同意收下五百~

一方面在LINE裡說  " 貓咪我不會退 . 就退500 . 我不想大家難看 " 卻又上來網路罵人).....真是好厲害的雙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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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瘟~哈哈哈~~~~~~~太好笑了拉!!!

在我家的貓沒有貓瘟~都活得好好的~歡迎親自來我家看貓~我之前賣的認養的貓都有簽寵物契約~還沒有人反應有貓瘟的!!

妳自己也養不少貓吧~要血口噴人之前~把藍波斯妹妹的活力狀況影片PO上網ㄅ(影片麻煩附上報紙看日期)~

對了~還有醫生診斷證明書照片~謝謝!!

(要PO我的手機名字嗎>>??好啊~我也會PO妳的手機名字喔~請所有賣家注意這位買家喔~感恩啦!!)

PS:您這種買家~我是第一次遇到~所以處理不周到的地方~還請多多包涵喔~感謝拉~^Q^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4 19:17

醫生是說要觀察並沒說有貓瘟OK?
不想要大家難看是你有誠意處理了跳蚤部分的價錢,但是我後來檢查出貓的傳染病是不是應該要告訴大家?


而且扣錢部分我沒說什麼!我同意的!請問這裡我有跟你抱怨什麼!?


況且你是說眼睛被抓傷但是醫院表示是貓皰疹病毒這你妳怎麼說?
請注意家中的貓謝謝如果你如你所說愛他們 這是具有高傳染力的疾病


上呼吸道感染這方面可是醫院檢查而且已經是嚴重感染不是來我這才中標的OK?


但是上來告訴大家注意若是想要買這家的貓請注意口鼻眼睛的分泌物

你有證據我也有 醫院證明 影片 照片

在你家跑來跑去你根本沒量過她的體溫吧!?也沒檢查過吧?

能跑來跑去有活力就能證明他沒生病? 皰疹病毒怎說? 跳蚤感染的絛蟲你怎說?
身上20幾隻貓蚤 耳疥蟲別說你不知道是什麼!


上面板友說的沒錯沒事先看貓和貪小便宜是個教訓我在反省了...

我家很多貓?沒證據不要血口噴人
不好意思我才不是無良繁殖商家裡本來唯一的米克斯公公也都紮掉了,這隻藍波斯也預約好明年2月要紮掉


買這種沒檢查過的病貓我才是倒楣吧 受苦的是小貓我也懶的跟你吵 這是交由大家自由公斷

謝謝上述網友說要買貓前要先看貓,這部分我的責任
我現在只想把小貓照顧好,來我家就是我家的孩子目前也砸了不少醫療錢在他身上


我家大貓泰菲








新來的藍波斯咪露

咪露剛來我身上梳下來被我淹死的跳蚤和璧虱(不要懷疑就是壁蝨!)


醫院證明


我家大貓的寵物護照







我的個資部分照片裡都有!有板友友疑問請直接電洽無所謂!從來不曾販賣貓!大貓是跟中途領養的!我的貓咪連晶片都有!

再次澄清貪小便宜沒先看貓是我的錯,小貓的健康我會照顧到好,不退貓是不想要他再回去那種有跳蚤的地方,到我家就是我的毛孩子!

我沒要公佈你的個資因為你的賣場都有我要公佈什麼?

大家心知肚明沒有一個繁殖商願意花這麼多錢去醫一隻滿身是病的貓!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4 19:19

抱歉不太會用
上面圖片要點右鍵在新分頁中開啟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4 20:46

照片因為論壇限制不能太大所以不請楚的地方可以來信告訴我

小貓就算生病在我家一樣是蹦蹦跳跳的喔~還帶著伊麗莎白頭套跑
影片要如何上傳如果知道的版友請告知我謝謝你們了

舉證部份我做到了我相信你是沒辦法提出除蟲證明以及耳疥蟲和貓皰疹醫師診斷證明

下次醫院複診日期9/30也是打第一劑預防針的日期
藥袋上都有(藥袋上都還有註明哪種藥一天要幾次)

9/9號我接到貓
9/13檢查出嚴重皰疹病毒耳疥蟲,若是我家感染的也不容易

若是您私信中再出現任何像是毀謗我的字眼(就當遇到XX 雖沒明確表示但是法律上的案件已經有前例請自重)
我不會回覆任何私信 事到現在我從沒對您口出惡言
謝謝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4 22:38

謝謝版友教學

這是影片我的雲端硬碟(第一部影片是貓貓胃口很好吃飯,旁邊有藥袋,食盆紙盒部分是暫時使用的為了衛生請鞭小力點)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3UgktYCU4BVS0FiSUlrLTBUUlk/edit?usp=sharing
我家泰菲搶著玩被我叫走......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3UgktYCU4BVdGhEVUdjRm5jLVk/edit?usp=sharing

謝謝大家來信的支持!
作者: alfei    時間: 2014-9-15 07:26

養過貓的人都知道,貓咪多多少少都有可能有一些小毛病,像小BABY,沒有人有辦法百分之百顧到每一隻幼貓都沒有任何問題。

黴菌、耳疥、跳蚤,都不難醫好,雖然是惱人的毛病,如果不嚴重的話,大致上不會對貓咪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但如果流鼻涕,眼睛大量流眼淚,流到眼睛瞇瞇的,又加上懶懶得,食慾不好,那..........也只能盡力照顧了。

所以真的還是親自看貓,會比較沒有爭議。
作者: alfei    時間: 2014-9-15 07:49

胃口很好,那還好,只是其他部分,真的要多花心力去醫治了。

當場看貓,是要知道小貓的狀況,能接受的情況下,再帶貓。

有些人連一點黴菌都無法接受,給他黴菌貓,紛爭就出來了。

但如果能接受的,自然就沒有紛爭。

所以在交易時,賣方清楚告知幼貓狀況,而且買方親自看貓,是能將糾紛降到最低的方法。

至於有些時候,養貓的原飼主,只能了解幼貓有沒有徵狀,但實際上,還是必須經過獸醫檢查才比較能確定幼貓狀況。

而無論如何,爭議出來了,也只能去解決,賣方也同意退貓,也許買方會不平衡,但遇到了,也只能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畢竟寵物契約上的條約,印象中沒記錯的話,就是退貓。

這種事多少都會遇到,除非賣方在賣出前,去做過完整的檢查,才有辦法保證幼貓的健康狀況,但這筆費用誰出,買方出?還是賣方出?

是賣方,幾乎都會考量到成本問題,幾千元的貓咪,賣方肯出嗎?做完檢查說不定還要倒貼。

養貓貓成本已經很高了。有時買賣雙方互相站在對方的立場想,各退一些,事情才能圓滿落幕。

小弟養貓沒多久,也遇過一些問題,雖然目前都克服了,

但在這過程中,真的也感謝有少數買方互相體諒,所以看到這種問題,才上來發文。

不然其實小弟已經很少回文了。

大部分賣方都希望能把最好的,給新飼主,但寵物是生命體,多少還是存在一些問題。所以才需要獸醫。

而賣方也已經讓步肯退貓了,算是有誠意了。

而買方接受不接受,這也不是旁人能決定的了。

希望最後能圓滿收場。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5 08:49

謝謝樓上版大用心地回復>"<


我本身是在知名科技大廠年收過100的工程師 (還貪這種小便宜真的是不可取QAQ)
我要的只是個公道


當時賣家說她同意的退貓態度真的很糟糕,對此我真的氣不過


想說與其再讓她從台北回高雄我就留下她,當時檢驗報告也尚未出來 賣家也同意負責退費500沒有除盡的跳蚤責任我覺得這是她的誠意我接受也不願鬧大


接著就是眼睛部分告訴我是抓傷所以會流眼淚 這點我接受也同意 黴尾我也同意(這點我到現在的文章沒有做出任何的發問)


但是!獸醫師檢查報告出爐真的讓我非常氣憤


絛蟲 耳疥 嚴重的泡疹病毒(貓咪流出的鼻水淚水是紅褐色的)


眼睛沒有任何抓傷,但我和獸醫師的共識目前貓太小不想用類固醇藥物


既然不是抓傷那不就是欺騙?先前同意的部分就不能以同理論之吧?(賣家卻一直跳針說我同意,我同意的部分是你說抓傷會流眼淚會自己好的部分!)


當然連帶我家大貓也有機會受寄生蟲困擾(目前大貓耳朵沒事) 除蟲藥一顆100,這點也在所說的成本上吧...


賣家私信中還帶有對我個人的人身不知道算不算是攻擊言語(EX:就當遇到XX XX部分沒有打出但是如果再過分下一步我會請我的律師出面吧)


在回信中也有被質疑是多貓飼養者,還懷疑小貓是我大貓感染 目前梳下貓毛部分和貓毛上跳蚤部分我都用夾鏈袋保存著


如果賣家再有不尊重的舉動不實的指控,驗DNA什麼的不是問題(跳蚤肚子裡的血和貓毛可以證明),但這應該已經站在法庭上了


我提供的證據已經太多了,要再提出質疑請拿出相等分量的證據謝謝


3個月大的小貓體重1.05KG真的好小  最小號伊莉莎白頭套都帶不牢 我還自己做了一個給她


會玩會吃這是我慶幸的,每日擦眼藥、點耳藥、餵離胺酸,檢查還有沒有蟲蟲已經成為例行性工作。


發燒部分要再觀察,如果溫度持續我應該就會讓她住醫院了 (正常貓體溫38~39 賣家回文中說活潑亂跑 沒有高燒 39.7多那0.7度沒量肛溫能知道?)


她真的很乖不掙扎不叫不出爪哄一哄就讓我擦眼藥膏、點耳朵 如果能順利長大會是隻好貓


謝謝版友們 我對於沒親自看貓是自知有錯的,如版友所說能讓貓咪康復是現在最重要的事。


喔,對了!賣家說要寄給我的寵物契約到現在都還沒有寄喔!
作者: 歆妃    時間: 2014-9-15 23:38     標題: 嗯…

我在飛格這裡購買了一隻美短,
也是有您所說的那種病毒,
不過我不想與賣家有爭論。
畢竟來了我家就是我的孩子,
我會想盡辦法治療好她的那個病毒,
雖然醫生說有可能終生帶原,
但是她也是很乖巧很可愛,
照顧毛孩子就像是照顧自己的親生兒女,
我們買到了也別怪自己或他人,
這或許是一種緣份,
讓生病的寶貝們能夠從新家重生。
我現在也常常分享美短的照片給賣家,
醫生也說她越來越漂亮了!
這點我蠻驕傲的,
至少來我家她能夠得到專心照顧,以及父母的愛。
ps.她也是3個月帶回來時才1.1公斤
現在有在努力養胖中XD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6 00:46     標題: 謝謝您的建議

謝謝妳的分享

目前我的確把她當成我家的寶貝顧著

但是選擇跟賣家爭論是我認為的必要性

不論他家是否有一堆貓等著賣都感染了,再去其他地方感染人家的都是不好的

妳也知道這是一輩子都不會好的病...只要身體不佳或是天氣變化都會爆發

我現在只能祈禱大貓不要受任何的病毒侵襲 小貓在醫生照料下快點痊癒

加上她的態度整個非常的不佳,至今也不敢或許是沒有任何證明可以跟我辯白 當然他第一封私信是說懶的跟我吵 還說我是XX

之後嗆我提出證明(我猜是在賭我根本是在唬她)

我只能說不踢一次鐵板是不知道什麼要改善的


貓皰疹病毒跟我說抓傷(鼻子眼淚流的都是紅褐色的分泌物)

耳疥蟲嚴重成那樣我覺得視力0.1的都看的到

跳蚤她誠意處理了這裡是在醫院報告尚未出來前

但是以上兩個點讓我無法忍受
妳能事先告訴我而不是隨便找個理由搪塞給我信任破滅

總之所有證據我皆備妥 她要是再有任何不實指控或毀謗我會採取法律途徑

1.指控我家有多隻貓,認為我家貓是病體帶原
2.對我人身的攻擊

目前她是選擇避不見面大家心裡有數

若要提出更多的質疑請提出與我有同等份量的證據謝謝



小貓眼睛目前點的是氯四環素藥膏

離胺酸是能幫助皰疹病毒復原及預防的(不能根治只能保健多食無害也無益)

耳藥是點耳康
等蚤安藥效退了要點寵愛

以上給有來私信的版友參考


貓皰疹病毒會跟著小貓一輩子請大家一起加油!

謝謝你的建議,你大度的選擇和平我很佩服:)
作者: 歆妃    時間: 2014-9-16 07:47

其實每個人遇到這種問題都會想要個解釋或是補償,
這是能夠理解的。
但是如果鬧到最後他不收回貓咪,
您也火氣更旺而不願繼續養貓咪,
那可憐的是貓咪呀!
我們都是愛貓人,
只是對愛貓的定義不同,
所以別那麼氣憤了。
看看你的小寶貝睡覺的樣子,
偶爾跑來呼嚕撒嬌的樣子,
是不是內心會覺得值得,
雖然他跟我家美短小公主都有可能會終生帶原這個貓皰疹病毒,
但是我們更應該把他們養的美麗,
其實爭論的事件我也有發生過,
但往事不需回首。
只能說我從領養變成尋找好的貓舍購買喜愛的貓。
像前幾天帶回來的波斯,
雖然也有黴菌(賣家有確實告知)
但我真的好愛他,
因為他會跑到我的身邊蹭我塞奶,
所以我覺得就算有黴菌又如何,
這些不是完全不能根治的。
只是我們要比其他買家更用心照顧。
建議您下次如果還有打算增加新成員,
可以找時間親自去賣家家中。
(不要只到樓下要到貓咪們生活的空間,這樣根本不知道生活環境。不過自己本身也是要消毒全身在去唷,對您對賣家都是一種保護與尊重。)
ps.我的美短小公主當時還有持續拉肚子的症狀,
我也是跑去買好多保健食品,
離胺酸我也有買,
現在看她有活力爬到我抓不到的地方,
很高興也很無奈XD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6 08:56

準備上班 早安

我不會放棄貓咪的~兩隻都是我的寶貝(雖然小隻的還在關緊閉隔離)


堅決不會退貓~沒有愛貓的人能容許自己的寶貝身上滿是跳蚤和肚子耳朵有蟲的...


我們做法不同但是都很愛貓貓


第一隻大貓也是領養的~那時候就被中途照顧得肥肥胖胖乾乾淨淨的 到目前都是跟中途有良好聯絡的:)

雖說領養但是也是有負責貓貓的些許醫療費(預防針)和結紮費用等等

也是一樣想養一隻品種貓 想說寵物店都是繁殖場出來的不想去 找自家生的...結果我果然還是太天真

現在是不生氣了,看著小貓貓有好起來的跡象心情好多了(肛溫有微微降低但是還是浮動在標準值上)


不生氣不代表不究責:)


我的律師表示民法366條有三條選擇 我不會選擇退貓或新貓的:)

至於不實言論方面情況要觀察可保留法律追訴權

以上回復版友私信

謝謝妳~
作者: 歆妃    時間: 2014-9-16 09:32

那就祝福您的小貓貓身體健康,
將來長成大肥貓(誤。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6 22:42

賣家BBQ小姐
我證據都提出了請出面回應不要用如此消極態度

不是覺得我很誇張?怎麼有證據就不說話了?

還是你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那很好我們法院見^^

我只能說不是每個人都是可以隨便唬弄應付的~

我說的話從上面到現在"沒有一項沒證據喔~"
我說到做到

連幾點接到貓的我都已經跟火車站查詢留証了:)
作者: almond    時間: 2014-9-17 14:30     標題: 說句公道話

首先我很欽佩買方愛貓的精神
也很同情你這次交易不愉快的心情
但是就買賣這件事
賣方已答應退貓以及退費除蚤
我覺得看在大家眼裡
這位賣家在買賣方面似乎沒有何不妥之處
販賣病貓實屬不該但聽起來賣家事前並無刻意隱瞞之嫌
許多病症或許真的事小貓轉換環境因緊迫造成抵抗力下降導致
例如賣方成交前有告知小貓眼睛受傷是抓傷導致
或許傷口果真因此感染了疱疹病毒
那只能怪買賣雙方均未於買賣當下去獸醫院確診之故
買賣雙方為此爭議雙方均應負責, 責任未必只在賣方
買方一口咬定賣方式蓄意隱藏病情販售病貓的指控未免過重?
就算此事鬧到法院法官未必採信賣方式蓄意販售病貓
而買方堅持

疱疹病毒並非由買家所養另一隻貓所感染


這也很難提出科學證據來證明 小貓眼疾究竟在哪感染


因為疱疹病毒導致眼疾是貓兒很常見的傳染病


何況又有所謂終生帶原之說:


很多帶原小貓因為本身抗體很強所以即便感染病毒也不會發病


甚至就算曾經發病也會被自身抗體所抑制而很快康復


這就跟人類感冒道理是一樣的, 病毒很難真正徹底消除


而是每個人免疫系統產生抗體抑制住病毒株繼續繁殖而已


獸醫講的話都是學理根據聽起來都很嚴重


然而一些學理如果一知半解真的是對飼養寵物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例如網路上已經有些個案顯示貓愛滋也並非絕症


很多病貓本來在貓愛滋呈現陽性反應的再營養照顧下轉為陰性康復


為了避免後續醫療花費有爭議抱怨建議各位買家何不先知會賣家


買家在遭遇新買小貓生病時應先向賣家反映再決定是否花錢醫療


否則一切醫療花費皆為買家自願行為,事後遷怒賣家似乎有失厚道


不必退貓也有處裡事情的轉圜餘地,都是雙方之間可以商量的


譬如先將貓咪交給賣方去醫治好等等, 何必大動肝火損人又不利己


賣貓的人不見得一定是專家學者, 他們何嘗故意出來害人?


無非也是在幫寵物找一個好主人,減輕養貓負擔而已


有誰能保證所賣出的活體一點狀況都沒有,真的很難


買賣是你情我願的,歡喜做,歡喜受,只要溝通良好,可以皆大歡喜


除非賣家居中牟取了暴利卻在事後漠不關心,惡意坑人


但願此次事件的藍波斯能在買家悉心照料下很快恢復健康


養寵物原本是一件很愜意的事,  何必為了這點誤會搞得苦大仇深


賣貓的人都要捫心自問自己是否有求好心切精益求精提升養貓環境與技術


買貓的人也該提醒自己付錢買貓前是否做足功課、小心謹慎


每個人對貓咪的飼養照顧要求都不同, 多一份關懷體諒勝過反目成仇


但願每筆寵物買賣都不是攻防戰, 而是替社會增添溫暖的美事一樁....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7 17:03

抓傷部分 經獸醫證實並無抓傷謝謝

再來眼睛流淚是在賣家那就產生 還說星期五會好(我們是9/4號星期四談話 這個星期五請自行推斷)

1.我同意的部分是抓傷所以眼痛而且很快會痊癒,並非現在的沒抓傷貓皰疹病毒
這點請不要再跳針了 請看清楚沒有抓傷!既然沒抓傷就不可以告訴我是抓傷

皰疹病毒在哪感染的大家心知肚明我也不想爭
時間點上證據上我都是站得住腳的 證據會說話
賣家是多貓家庭
每隻貓是否有打疫苗請提出證據
我家貓咪疫苗紀錄是有預防皰疹的謝謝 當然你要驗血看看有無帶原沒問題 這也算醫療費用

再來沒去醫療我會知道這是皰疹病毒?貓咪眼睛根本沒受傷?

有失厚道?可是法律可不會這麼想謝謝

躲起來比較厚道?要寄給我的寵物契約沒寄也很厚道就是了?

2.除蟲部分 嚴重的耳疥蟲這我事先可沒聽說

  耳疥蟲這個用肉眼可以清楚看到的,別告訴我是來我這才長那麼一大堆的!

3.體內除蟲有絛蟲 賣家答應過體內除蟲 請問為什麼還有蟲?

4.賣家處理得宜?態度這樣現在還躲起來 所以退跳蚤費是你們覺得賺到不是應該?
  給退貓就是得當?如果她口氣是好的我就認為是得當可惜不是

想添美事前也要賣家誠意解釋謝謝 而不是我提供證據一堆 還躲著不說話

總之我的法院排程在十月初 沒有等到解釋就直接收法院傳喚書吧

再來我要控告的項目有三條  我要告的不是蓄意販賣病貓,也沒這條法律謝謝
我不需要跟她有私下和解,她就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醫藥費等等的 甚至價金30%及所有訴訟費用)


我不缺錢 我要的是態度 看看她現在在哪裡?

台灣法律講求物證人證 沒有物證人證就請靠邊站
你認為只用嘴巴喊冤跟有證據法官會信誰?


一直都不是攻防戰是躲貓貓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18 19:41

9/19~9/22人不在台灣

今天私信皆已回覆
若有版友在來信請見諒22號才能回信
作者: alfei    時間: 2014-9-19 06:03

引用:
原文由 sheri1990929 於 2014-9-15 08:49 發表
謝謝樓上版大用心地回復>"<


我本身是在知名科技大廠年收過100的工程師 (還貪這種小便宜真的是不可取QAQ)
我要的只是個公道


當時賣家說她同意的退貓態度真的很糟糕,對此我真的氣不過


想說與其再讓她從台北回高雄 ...
其實沒有親自看貓,你沒有錯,若是賣方所敘述的,跟你實際上所接到的貓貓,是一樣的,那就都OK。

至於有些人堅持親自看貓,是為了對買賣雙方都有保障,因為照片因燈光、角度等問題,會與實際上看到的,有些許差異。更何況每台電腦的色差問題。

而貓咪的活動力,也不是靠圖片影片所能體會的,所以親自看貓,買方才能比較了解小貓的狀況,至少比單看圖片還有影片,更能貼近實際狀況。
作者: alfei    時間: 2014-9-19 06:22

引用:
原文由 sheri1990929 於 2014-9-17 17:03 發表
抓傷部分 經獸醫證實並無抓傷謝謝

再來眼睛流淚是在賣家那就產生 還說星期五會好(我們是9/4號星期四談話 這個星期五請自行推斷)

1.我同意的部分是抓傷所以眼痛而且很快會痊癒,並非現在的沒抓傷貓皰疹病毒
這點請不 ...
恩恩,賣方是真的該出來給個交代,躲著是無法解決事情的,版面上不好意思說,至少私下也跟買方做個溝通吧!

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才是解決事情的方式。

不過上面回文那位大大,也只是客觀的在說明交易所要注意的事項。

至於賣方在您的觀感上,處理態度不佳,這點可能因為我們都不是很了解,所以沒有去提及到。

而他回的整篇文章內容,也蠻有道理的,排出掉您感官上,賣方的處理態度不佳,與躲起來不回應外。

願意退貓,也是肯負責的方案了,不是嗎?

而若一開始,您檢查後,帶去給獸醫診斷,有泡疹病毒,他馬上接受退貓,您會覺得這是可接受的處理方法嗎?

還是覺得,還不是您可接受的解決方法呢?

而若一開始他就答應你可以退貓,態度良好,你又願意退嗎?

先暫時排除掉賣方態度不佳,所帶給你的不愉快,思考一下,您真正的需求是什麼,一個公開的道歉,然後退貓。

還是一個公開的道歉,對於賣方對您態度不佳的部分,然後不退貓。

又或是,其他的解決方法。

先想一下自己要賣方做出什麼樣的回應,事情才有能解決的契機。
作者: BBQ    時間: 2014-9-19 19:03

引用:
原文由 alfei 於 2014-9-15 07:49 發表
胃口很好,那還好,只是其他部分,真的要多花心力去醫治了。

是賣方,幾乎都會考量到成本問題,幾千元的貓咪,賣方肯出嗎?做完檢查說不定還要倒貼。

養貓貓成本已經很高了。有時買賣雙方互相站在對方的立場想,各退一些,事情才能圓滿落幕。

小弟養貓沒多久,也遇過一些問題,雖然目前都克服了,

但在這過程中,真的也感謝有少數買方互相體諒,所以看到這種問題,才上來發文。

不然其實小弟已經很少回文了。

大部分賣方都希望能把最好的,給新飼主,但寵物是生命體,多少還是存在一些問題。所以才需要獸醫。

而賣方也已經讓步肯退貓了,算是有誠意了。

而買方接受不接受,這也不是旁人能決定的了。
謝謝您~我也是第一次遇到此種買家....

(9/9 小貓上午10點前從高雄坐火車~晚上快9點才至台北~)

(9/11受到貓後第二天反應有跳蚤要求要一千~她說她氣爆了~您們大家想想~她態度會好到哪裡~)

PS:買家妳口氣極差~卻從頭到尾只說我態度差(人與人的相處~就像照鏡子~妳自己怎樣對我~妳自己知道!!)

而且妳只給我看一搓毛上的跳蚤壁蝨照片~就說是我家的~就強硬要我退妳一千元!!!
我才硬起來要求各退一步~看要退5百~或退貓....
我檢查我家全部的貓~還真的沒發現壁蝨~妳隨便拿一搓毛就說是我家來的~討了五百元~還上來PO照罵人!!

妳不肯退貓就算了~且在收到我退的錢後~完全沒在賴跟我提到貓發燒的事情(收到貓後第三.四天發燒)~就直接上來罵人了
--->發燒的部分~在我這的確沒有~寄到妳那邊4天後才發燒~貓在妳那裡~妳讓她發燒了~卻誣賴到我身上~
真的是貓在你手上~隨便妳要怎麼說都可以!!


還有右眼痛的錢妳也拿了~也是上來又罵人(又要拿錢~又要罵人~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跟妳說可能是抓痕的原因~是因為她右眼並無分泌物~右眼角沿鼻著子只有脫毛~所以猜測是抓傷脫毛~

右眼痛的錢妳也拿了~妳拿了錢~妳到底還要吵什麼??



一開始說有貓瘟的機會~結果呢@@>?有嗎@@>?
胃口很好.是ㄅ!!!除了莫名其妙的被誣賴跳蚤壁蝨~也給你錢了~發燒也是收到貓三.四天後才發燒去看醫生~
(妳只有跟我反應跳蚤~卻沒跟我反應發燒~在收到我錢後~就直接上來罵我)

小貓剛到新環境~的確會有氣候溫度適應不良的問題~
而且妳說妳一直忙著幫她洗澡除蚤~我想小貓會發燒的原因就是這個!!


PS:我上班忙碌~今天放假才能上來釐清~妳還要寵物契約?長這麼大~還真是第一次遇到妳這種的~
妳退我貓ㄅ~妳這種買家~我根本不想跟妳有任何關係了!!
作者: BBQ    時間: 2014-9-19 19:10

引用:
原文由 sheri1990929 於 2014-9-16 22:42 發表
賣家BBQ小姐
我證據都提出了請出面回應不要用如此消極態度

不是覺得我很誇張?怎麼有證據就不說話了?

還是你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那很好我們法院見^^

我只能說不是每個人都是可以隨便唬弄應付的~

我說的話從上面到現在"沒有一項沒證據喔~"
我說到做到

連幾點接到貓的我都已經跟火車站查詢留証了:)
所以扣掉妳討了錢的部分~妳還要提告我什麼ㄋ@@?

--> 告這個....收到貓後的第三.四天才發燒?? 哈哈哈!!!!

還有我不是不出面~而是身為上班族媽媽~要上班顧家庭~二邊都忙碌~不像妳工作告一段落~正在休息!!
作者: BBQ    時間: 2014-9-19 19:17

引用:
原文由 alfei 於 2014-9-19 06:22 發表


而他回的整篇文章內容,也蠻有道理的,排出掉您感官上,賣方的處理態度不佳,與躲起來不回應外。

願意退貓,也是肯負責的方案了,不是嗎?

而若一開始,您檢查後,帶去給獸醫診斷,有泡疹病毒,他馬上接受退貓,您會覺得這是可接受的處理方法嗎?

還是覺得,還不是您可接受的解決方法呢?

而若一開始他就答應你可以退貓,態度良好,你又願意退嗎?
這隻藍波斯妹妹很漂亮~她絕不會退貓的!!!

我就是不懂為何有人可以一邊討到錢後~一邊又上網PO照罵人!!!!
作者: BBQ    時間: 2014-9-19 19:59

引用:
原文由 alfei 於 2014-9-15 07:49 發表
胃口很好,那還好,只是其他部分,真的要多花心力去醫治了。

當場看貓,是要知道小貓的狀況,能接受的情況下,再帶貓。

有些人連一點黴菌都無法接受,給他黴菌貓,紛爭就出來了。

但如果能接受的,自然就沒有紛爭。

所以在交易時,賣方清楚告知幼貓狀況,而且買方親自看貓,是能將糾紛降到最低的方法。

至於有些時候,養貓的原飼主,只能了解幼貓有沒有徵狀,但實際上,還是必須經過獸醫檢查才比較能確定幼貓狀況。

而無論如何,爭議出來了,也只能去解決,賣方也同意退貓,也許買方會不平衡,但遇到了,也只能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畢竟寵物契約上的條約,印象中沒記錯的話,就是退貓


這種事多少都會遇到,除非賣方在賣出前,去做過完整的檢查,才有辦法保證幼貓的健康狀況,但這筆費用誰出,買方出?還是賣方出?

是賣方,幾乎都會考量到成本問題,幾千元的貓咪賣方肯出嗎?
做完檢查說不定還要倒貼

養貓貓成本已經很高了。有時買賣雙方互相站在對方的立場想,
各退一些,事情才能圓滿落幕
真是太感謝您了~真的是說到所有賣家的心坎裡了!!!(賣家的難處~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對了~他在LINE裡有提到她家的貓咪也在眼睛痛!!至於詳情不清楚!!我在南她在北~又不能衝去她家確認)
(只不過她第一篇就提到有貓瘟的機會~讓我真的很衝動想打電話去全國醫院問清楚~太誇張ㄌ)







作者: BBQ    時間: 2014-9-19 21:52

引用:
原文由 sheri1990929 於 2014-9-14 13:07 發表
本來跳蚤事件後你給我500元清蚤費後我不想有任何追究動作



目前醫師正在判定有無貓瘟的可能性

貓咪體溫高達39.7度 連醫師的在說是不是他體溫計壞了

我家本來的米克斯短毛貓目前也要接受預防治療
(尚未得病 還好有打三合一疫苗 寵物護照為證,獸醫院紀錄為證,呼籲請大家帶新貓前家裡的貓咪都要接種疫苗!)


如果你要繼續販售小貓請先除蟲除蚤或事先說明你不負除蟲除蚤的責任,也不負責貓咪是否有傳染病的危險
當然你說你不是專業賣家不怕,所以只是給你個建議避免又有人像我一樣這麼"歡"

要購買小貓的請三思會花更多錢

我絕對不會讓自家的毛孩子生活在那種地獄
一下說貓咪天天在身邊,一下又說貓咪不是你處理的你只負責接送


18樓:


再來沒去醫療我會知道這是皰疹病毒?貓咪眼睛根本沒受傷?

有失厚道?可是法律可不會這麼想謝謝

躲起來比較厚道?要寄給我的寵物契約沒寄也很厚道就是了?

2.除蟲部分 嚴重的耳疥蟲
這我事先可沒聽說

  耳疥蟲這個用肉眼可以清楚看到的,別告訴我是來我這才長那麼一大堆的!

3.體內除蟲有絛蟲 賣家答應過體內除蟲 請問為什麼還有蟲?



4.賣家處理得宜?態度這樣現在還躲起來 所以退跳蚤費是你們覺得賺到不是應該?
   給退貓就是得當?如果她口氣是好的我就認為是得當可惜不是



10樓:


會玩會吃這是我慶幸的,每日擦眼藥、點耳藥、餵離胺酸,檢查還有沒有蟲蟲已經成為例行性工作。


她真的很乖不掙扎不叫不出爪哄一哄就讓我擦眼藥膏、點耳朵 如果能順利長大會是隻好貓


6樓:
小貓就算生病在我家一樣是蹦蹦跳跳的喔~
還帶著伊麗莎白頭套跑
影片要如何上傳如果知道的版友請告知我謝謝你們了

舉證部份我做到了我相信你是沒辦法提出除蟲證明以及耳疥蟲和貓皰疹醫師診斷證明


總之我的法院排程在十月初 沒有等到解釋就直接收法院傳喚書吧

再來我要控告的項目有三條  我要告的不是蓄意販賣病貓,也沒這條法律謝謝
我不需要跟她有私下和解,她就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醫藥費等等的 甚至價金30%及所有訴訟費用)


我不缺錢 我要的是態度 看看她現在在哪裡?

台灣法律講求物證人證 沒有物證人證就請靠邊站
你認為只用嘴巴喊冤跟有證據法官會信誰?


一直都不是攻防戰是躲貓貓


買:本來跳蚤事件後你給我500元清蚤費後我不想有任何追究動作

(妳已經把跳蚤都裝袋且拍照PO網追究了~不是嗎@@?
一邊收錢說不追究~一邊又PO照說有證據要我回應~雙面人@@?)


10樓:目前梳下貓毛部分和貓毛上跳蚤部分我都用夾鏈袋保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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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下說貓咪天天在身邊,一下又說貓咪不是你處理的你只負責接送



我是說...
送出前不是我整理的(洗澡.剪指甲...等等)
這次因趕上班我只負責送去車站~所以不清楚妳說的跳蚤狀況...



(你也只有跟我反應跳蚤,在你家第四天才知道妳PO網說發燒)



但是...送出前貓咪的確是天天在我身邊喔...
(活力充沛~衝來衝去~胃口很好~並無高燒異常)

PS:如果貓咪在我家就高燒~到妳那邊應該會出現...
活力不佳ˋ食慾不振的情況~依妳這麼厲害~妳怎麼可能不立即發現~
可是妳在9/11第二天卻單單只有反應有跳蚤~
還說...妳拼命洗澡.除蚤.梳跳蚤淹死牠~還噴了很多環境除蚤用品~
所以要跟我要一千~


拖到第四天才帶去看發燒??而且完全沒LINE我~
就直接上網說可能是貓瘟~這不是很奇怪嗎@@?
作者: BBQ    時間: 2014-9-19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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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再來沒去醫療我會知道這是皰疹病毒?貓咪眼睛根本沒受傷?
有失厚道?可是法律可不會這麼想謝謝


我同意的部分是抓傷所以眼痛而且很快會痊癒,並非現在的沒抓傷貓皰疹病毒
這點請不要再跳針了 請看清楚沒有抓傷!既然沒抓傷就不可以告訴我是抓傷



有失厚道?可是法律可不會這麼想謝謝
躲起來比較厚道?要寄給我的寵物契約沒寄也很厚道就是了
?



-->右眼痛(泡疹病毒也是眼睛痛)~錢給你了~妳還要追究到怎樣ㄋ??
這的確要醫師才能專業診斷~我根據右眼角到鼻子局部脫毛~
只能非專業判斷是抓傷~(不是專業賣家~更不是獸醫~拍謝)


-->跳蚤(壁蝨???)~錢也給你了~妳還要追究到怎樣ㄋ??
說也奇怪~我家貓全都沒壁蝨耶~這麼大隻怎麼會沒發現!!


沒要躲起來~只是公司人事異動升遷忙碌~
遇到這種買家~拿了錢說不追究~卻從頭提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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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貓就算生病在我家一樣是蹦蹦跳跳的喔~
還帶著伊麗莎白頭套跑
影片要如何上傳如果知道的版友請告知我謝謝你們了

舉證部份我做到了我相信你是沒辦法提出除蟲證明以及耳疥蟲和貓皰疹醫師診斷證明


2.除蟲部分 嚴重的耳疥蟲這我事先可沒聽說
耳疥-->
我是都有再用潔耳粉~如果還有妳所謂的耳疥~那是我疏失~
但我的賣貓文章可沒寫到...還要給你做到保證無耳疥喔!!!


3.體內除蟲有絛蟲 賣家答應過體內除蟲
條蟲-->
除蚤除蟲~我都只有說我會做~但網頁從無保證說會絕對沒有!!
除蚤:滴"蚤不到"(洗完澡立即滴蚤不到後送出)
除蟲:餵"全兒寧"(我在網頁也沒跟你保證說要用什麼驅蟲)


4.賣家處理得宜?態度這樣現在還躲起來 所以退跳蚤費是你們覺得賺到不是應該?
   給退貓就是得當?如果她口氣是好的我就認為是得當可惜不是



妳9/11看到跳蚤氣瘋了來質問要討跳蚤清潔費一千元的態度~
就很好嗎@@>?如果不是妳的態度很強硬~說1100算1000就好~
還叫我"別跟她說拍謝,看要怎麼處理??"


以下我賣貓寫的文章:(關於4400元又含運又含籠的藍波斯妹妹)
PS:小喵保證健康活潑~不接受口頭預訂(預定需付訂金1000~反悔不退訂金) ~接回家當天記得帶去看醫生~
有任何非人為的事故異常~
48小時內退貓退費喔~感恩^^  24H手機:0982-986-057
(外縣市買喵~全新籠+火車運一律600)



以上請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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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我的法院排程在十月初 沒有等到解釋就直接收法院傳喚書吧

再來我要控告的項目有三條  我要告的不是蓄意販賣病貓,也沒這條法律謝謝
我不需要跟她有私下和解,她就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醫藥費等等的 甚至價金30%及所有訴訟費用)


所以這隻藍貓妹本身便宜了1500元~
又含飼料.含籠.含運~共便宜600~
總共便宜了2100(從高雄送到台北)
~總共才4400的藍貓妹~在9/9寄出前~
已告知您藍貓妹右眼痛已給妳扣掉錢看醫生~
(只知右眼痛但原因要醫生判定~妳說妳家貓眼睛也在發炎!!)
妳9/11只反應跳蚤也已索賠~卻在9/13第四天才發現發燒看醫生~至於耳疥條蟲~我從來也沒有在網頁或LINE跟妳掛保證說~只要除蚤驅蟲過~
就保證沒有跳蚤"耳疥"條蟲!!(耳疥完全沒提到)
(妳一直說藍貓妹胃口好.活力好.個性好~卻一邊拿錢.一邊還要罵人.告人)

妳要告我什麼~貓到你家四天後發燒~疑似貓瘟~但胃口活力很好~我很好奇~因為我從頭到尾並無向妳保證無蚤無蟲~
(我賣貓只說我會除蚤驅蟲~請您看仔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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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賣家~我要退貓他堅持不退~還嗆聲要告我~
如果換成你~你還會給她寵物契約嗎@@>?


妳已有一邊拿錢一邊罵人的前例~所以我不想給妳寵物契約~
也不想再跟你有任何關聯~請退貓ㄅ~


畢竟:寵物契約裡~鬧得不愉快~最後一關就是退貓...



作者: BBQ    時間: 2014-9-20 09:04

引用:
原文由 almond 於 2014-9-17 14:30 發表
說句公道話首先我很欽佩買方愛貓的精神
也很同情你這次交易不愉快的心情
但是就買賣這件事
賣方已答應退貓以及退費除蚤
我覺得看在大家眼裡
這位賣家在買賣方面似乎沒有何不妥之處
販賣病貓實屬不該但聽起來賣家事前並無刻意隱瞞之嫌
許多病症或許真的事小貓轉換環境因緊迫造成抵抗力下降導致
例如賣方成交前有告知小貓眼睛受傷是抓傷導致
或許傷口果真因此感染了疱疹病毒
那只能怪買賣雙方均未於買賣當下去獸醫院確診之故
買賣雙方為此爭議雙方均應負責, 責任未必只在賣方
買方一口咬定賣方式蓄意隱藏病情販售病貓的指控未免過重?
就算此事鬧到法院法官未必採信賣方式蓄意販售病貓
而買方堅持 疱疹病毒並非由買家所養另一隻貓所感染

這也很難提出科學證據來證明 小貓眼疾究竟在哪感染

因為疱疹病毒導致眼疾是貓兒很常見的傳染病
何況又有所謂終生帶原之說:
                                                                                         很多帶原小貓因為本身抗體很強所以即便感染病毒也不會發病

甚至就算曾經發病也會被自身抗體所抑制而很快康復


這就跟人類感冒道理是一樣的, 病毒很難真正徹底消除


而是每個人免疫系統產生抗體抑制住病毒株繼續繁殖而已


獸醫講的話都是學理根據聽起來都很嚴重



然而一些學理如果一知半解真的是對飼養寵物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例如網路上已經有些個案顯示貓愛滋也並非絕症


很多病貓本來在貓愛滋呈現陽性反應的再營養照顧下轉為陰性康復


為了避免後續醫療花費有爭議抱怨建議各位買家何不先知會賣家



買家在遭遇新買小貓生病時應先向賣家反映再決定是否花錢醫療



否則一切醫療花費皆為買家自願行為,事後遷怒賣家似乎有失厚道



不必退貓也有處裡事情的轉圜餘地,都是雙方之間可以商量的


譬如先將貓咪交給賣方去醫治好等等, 何必大動肝火損人又不利己



賣貓的人不見得一定是專家學者, 他們何嘗故意出來害人?



無非也是在幫寵物找一個好主人,減輕養貓負擔而已



有誰能保證所賣出的活體一點狀況都沒有,真的很難



買賣是你情我願的,歡喜做,歡喜受,只要溝通良好,可以皆大歡喜


除非賣家居中牟取了暴利卻在事後漠不關心,惡意坑人


但願此次事件的藍波斯能在買家悉心照料下很快恢復健康


養寵物原本是一件很愜意的事,  何必為了這點誤會搞得苦大仇深


賣貓的人都要捫心自問自己是否有求好心切精益求精提升養貓環境與技術


買貓的人也該提醒自己付錢買貓前是否做足功課、小心謹慎


每個人對貓咪的飼養照顧要求都不同, 多一份關懷體諒勝過反目成仇


但願每筆寵物買賣都不是攻防戰, 而是替社會增添溫暖的美事一樁....

真的非常感謝您願意站出來說公道話~句句都是我的心聲~句句都讓我很感動~也很想哭....(我有私訊買家~我因上班忙碌不常上網~只好隨便她說~沒想到她竟然說我躲起來要告我)

(一家四口~為了買家口口聲聲說有拿錢的不追究~又口口聲聲要提告~一整晚都沒睡好~二個小孩雖然躲在棉被睡覺~但今天週六一早起來補習~二個女兒眼睛都是腫的)

PS:希望有機會能請您吃ㄧ頓~好好答謝您的恩德^^
作者: BBQ    時間: 2014-9-20 11:03     標題: 妳要的寵物契約~在寵寵微積~可以自己去下載!!

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


第三條:寵物責任擔保條款:
1.本契約所訂之買賣標的物(以下稱標的寵物)於民國


日由乙方受領完畢。

2.標的寵物交付後,乙方(買方)應遵守甲方(賣方)所指導之方式飼養,並定期至特約動物醫院(如附單)進行驅蟲、施打預防注射及完成寵物登記作業。
3.乙方(買方)應於標的物交付後之48小時內,至特約之動物醫院進行檢查,如標的寵物經診斷患有發高燒、持續性下痢或嘔吐、肺炎病症,並經特約動物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甲方(賣方)應無條件將標的寵物收回,並更換同等值之幼犬(貓) 乙隻與乙方,逾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檢查後發現該寵物有輕微之異常症狀,應即刻告知甲方,與甲方協調後續處理。
4.自標的寵物交付之日起五日內,標的寵物如罹患狂犬病、犬瘟熱、出血性腸炎、冠狀病毒性腸炎、貓瘟、卡里西病毒及傳染性腹膜炎疾病,經由特約動物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甲方(賣方)應無條件將標的寵物收回,並更換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
5.自標的寵物交付之日起180日內,標的寵物經由特約之動物醫院,診斷證明患有先天性或遺傳性癲間、髖關節及毛囊蟲疾病,甲方應依原價金五折再售與標的寵物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該患病犬(貓)由乙方決定收留或交由甲方收回。
6.自標的寵物交付之日起180日內,標的寵物經由特約之動物醫院診斷證明患有先天性或遺傳性心臟、青光眼或耳聾疾病,甲方應更換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該患病犬(貓)由乙方決定收留或交由甲方收回。
7.乙方如未依前六項約定辦理,標的寵物均視為健康狀況正常,爾後標的寵物所發生之疾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自行負責。
第四條:責任除外條款
1.凡屬天然災害、意外傷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或因飼養不當人為因素所造成之標的寵物死亡或疾病,不適用於本契約所訂之責任擔保範圍內。
2.未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寵物登記者,不適用前條第五項及第六項之規定。
第五條:價金給付或標的物受領遲延之責任
乙方應按時給付買賣價金,乙方如有給付價金或受領標的寵物遲延,經甲方催告而乙方仍不履行時,甲方得解除本契約,沒收買受人已付之價金。
第六條:給付不能
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甲方給付不能者,甲方應返還買受人已付之價金,及自受領日起至返還日止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第七條:契約之解除
乙方支付定金後,如不願買受標的寵物,得拋棄定金,解除本契約。
甲方如不願出售標的寵物時,得加倍返還買受人所支付之定金後,解除本契約。
第八條:未盡事項
本契約訂立後,若有未盡事宜需增刪修改,經雙方本著誠信公平原則或依民法及相關法令,修改之。
第九條:爭議調解及合意管轄
因本契約所發生之爭議,雙方同意先送交轄區寵物商業同業公會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若未能調解,雙方同意再以
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條:契約份數
本契約壹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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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親臨或+ 24H 的 LINE( 掃描下圖"行動條碼"即可加入LINE,24可賴 )看貓父母及小貓影片,
小貓快滿月,目前非常親人,不怕吹風機,很愛跟著人跑來跑去,以母乳為主,但每天會以奶瓶餵一些羊奶,
會吃肉泥拌皇家離乳,也會吃乾乾.會上廁所, 但最快需要滿45天(7/15左右)才可帶喔

(接回家前會先驅蟲除蚤,再送三角巾項圈喔^^)

手機:0982-986-057(24H可撥手機或LINE我)

PS:小喵保證健康活潑~不接受口頭預訂(預定需付訂金1000~反悔不退訂金) ~接回家當天記得帶去看醫生~
有任何非人為的事故異常~
48小時內退貓退費喔~感恩^^  24H手機:0982-986-057
(外縣市買喵~全新籠+火車運一律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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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供買家參考喔!!



>>請問此次開版的買家~我以下1.2.3 三項哪項違規ㄋ?

1.貓咪的確健康活潑~胃口好/活力好/個性好~扣掉已付錢給妳的三項(右眼痛/小黴尾/跳蚤)就請別再跳針了~
(9/12拿了錢~說不追究~我完全不知道妳9/14又上網PO文PO照驗DNA...等,屢次說到此事~這算詐欺嗎@@?)

2.超過48H的高燒~疑似貓瘟疫~最後沒有~也不需再跳針了[寵物契約/賣貓文的規範都是48H ]
(在還沒証實發燒原因之前~就於9/14先上網PO文宣傳我家貓9/13到新家第四天發燒疑似有貓瘟疫~
妨害名譽.毀損商譽?? 繁殖商嘴臉/無良繁殖商家/毛孩子生活在那種地獄-->公然侮辱??)

3.耳芥條蟲??你還說有跳蚤就會有條蟲~就算你證據在握~
信誓旦旦屢次公然恐嚇我不見棺材不掉淚要提告~
但在寵物契約/line/賣貓文 裡我完全都沒給妳掛過保證~從無保證這隻幾千元的藍貓妹~
保證無蚤無蟲無耳芥無條蟲~寵物契約/賣貓文/line都沒有保證無耳芥無條蟲的內容~
您要告我什麼ㄋ??這算公然恐嚇嗎@@?


4.我以私訊您我不常上網~你卻說我躲起來~避不見面~大家心裡有數!!(公然侮辱??)

5.你說...

(a)我對妳" 人身攻擊 "~請舉實證出來好嗎@@?(公然侮辱??)

(b)你的多隻貓定義是幾隻呢??   我的多隻是二隻以上ㄛ!!

(c)妳說妳事到現在 " 沒對我口出惡言 " !!??

(那繁殖商嘴臉/無良繁殖商家/毛小孩生活在那種地獄

這些罵到很多人的字眼是我看錯了)
作者: BBQ    時間: 2014-9-20 11:13

9/9
藍貓妹從高雄寄台北萬華(真希望能回到過去"取消"此次交易)


9/11.12
反應跳蚤時~要1100算我1000就好~而不肯退貓的原因如下所述....



買家在LINE對我說:

9/12上午12:16
買家:
貓咪的眼睛我顧好了剛剛也點滴劑了 我只要求這次的費用1100
9/12上午12:19
買家:有這樣的事?
我把壁蝨跳蚤剛除完 眼睛也好了 你要我退貓?

9/12上午12:35
買家:好 就500我不想要大家難看 你也累 貓咪我會顧好不會退 大家麻煩



--->你要我給妳解釋清楚~還一直發文說要告我~
我好怕喔~所以趁週休~我一句一句回答你了~現在換你回答我一個問題:

以上9/12你對我說~貓咪的眼睛我顧好了/眼睛也好了 ~

卻在9/14第五天~上網PO文說9/13第四天猫咪發燒感冒流鼻水疑似貓瘟~
(在我這可沒有發燒流鼻水阿~因為發燒流鼻水的貓~活力.食慾都會不好~
你這麼厲害~怎麼可能發高燒流鼻水放到第四天才發現~而且已超過契約的48H了~
最重要的是你9/12才說妳治好右眼了~怎麼9/13又說發燒感冒了~

是洗澡及環境除蚤過度嗎??請回覆喔??)




{以上都有line拍照存證了~只要此開版買家同意公開我們的對話LINE~

我就可以立即公開我們LINE的全部談話內容~供大家公審~

我很會PO圖~圖不會不見}

(我都看不到她PO的照片和診斷書~真的很好奇~買家可以重新PO照嗎@@?)


~~~~~~~~~~~

PS:你如果要告就來ㄅ~我不會先提告~因為我等著妳來高雄~

我的人馬都在高雄(親戚是書記官&律師&警察&妹妹也讀法律)


如果妳敗訴~我的要求"部份"跟你一樣~外加一條"取消交易"

(你必須無條件退我藍貓妹~因為我完全不想和你作貓親戚~)
作者: BBQ    時間: 2014-9-20 18:45

很感謝飛格管理員幫我把藍貓妹的賣貓文移至證物區!!

另外在感謝各位買家賣家貓友前輩的私訊或傳LINE關心支持~

小妹在此向您們深深一鞠躬~以後有機會讓小妹好好回報答謝您們~

PS:因為公司正值旺季~各部各課大家都'忙翻了~所以下週一樣只有週休二日才能上網ㄛ!!

---> 開版買家如有急事要找我可以打手機~不要又說我再躲妳了~感謝ㄛ!!

PS:私訊妳說我"不常上網"的定義:就是沒事不會上網~有事也要週末才會上網(工作優先)
作者: sheri1990929    時間: 2014-9-23 18:53

我就算工作到一段落還是要進公司,你以為只有你要上班?

拖到第四天? 妳是告訴我星期五會好的,一度我也以為好了(我點動物消炎眼藥時我還是相信她的眼睛是被抓傷哈哈...)

星期六繼續流淚沒好,我星期六帶去看醫生是合情合理的事,也被告知動物消炎眼藥含有類固醇不適合眼睛有傷口的貓,害我很緊張的問醫師小貓眼睛有無傷口,醫師回答別擔心小貓眼睛好的很沒受傷。


還有實在是不知道賣家什麼時候覺得我們9點接到貓? 當天貨車誤點10.30到我們還拜託站務員快點才拿到貓  

在這段交易中你已經對我做了太多胡亂的假想和猜測了
1.我養2隻貓以上(以上在數學中式包含2)實際上1隻  2.我9點領到貓實際上10.30  3.沒看清貓皰疹病毒會引起什麼症狀就猜發燒是因為洗澡引起  

回答賣家問題差點忘了

1.9/12我說眼睛好了:前一天還是早上說的樣子吧"兩隻"眼睛都有發炎跡象(眼睛紅流淚) 我先點了動物用消炎眼藥 當晚是有好轉~可惜9/13觀察又流淚了
  我是買家非動物醫師,一切動物醫師看到的為主,而賣家本來就該負責物品買賣中物品說明清楚詳細的部份。
你只說過一隻眼睛有流淚吧?這裡我當初可沒質問妳

2.發燒:不好意思貓皰疹病毒的項目之一就是發燒,因為伴隨發燒和眼淚鼻涕所以動物醫師說明小心貓瘟的機會,經過觀察期是皰疹病毒無誤。
      說明可能是"貓瘟"造成賣家恐慌實屬告知,並非我個人判斷。



3.我家只有養一隻貓並非你說的多貓,所有該有的疫苗晶片都有打,疫苗是預防貓皰疹病毒的,我家的大貓眼睛腫是感冒這醫院可是有證明的哈哈 而且呢~是6月的事了

4.絛蟲:沒有講出跳蚤來源我到底要怎麼說絛蟲哪來的?而且跳蚤妳賠了這點我應該說了很多遍了,現在反過來你說我污賴妳?
      口說無憑
      我家大貓 米克斯 短毛 顏色跟小貓有天壤之別,我那搓毛是要去哪梳?路邊的野貓?

5.蚤不到:大家都知道說明書上寫的是前後48小時不能洗澡,洗完澡不能馬上滴...這個你養這麼多貓會不知道? 這裡你有負責了我也不想說了 我不追究不想難看的也只有這一項

6.壁虱:壁虱不喜歡貓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因為貓會去咬,但是不代表貓不會長壁虱,各大動物網站都有案例。

7.感冒流鼻水發燒精神應該不繼也不會吃?請看我的影片,看完醫生當天"所有症狀都有",小貓還是吃很多也會玩。
  小貓在你那沒發燒也請提出證明,不要再說會衝會跑會跳就是沒發燒沒生病。


8.耳疥蟲:耳疥蟲已經讓耳朵發炎了,這並非一天兩天的事,各大政府核准的動物醫院都可以找到耳疥蟲生命週期3周,這群蟲至少在小貓耳朵裡3個星期了。

9.除蟲除蚤餵驅蟲藥:你說有除蟲除蚤但不保證沒蟲沒蚤沒寄生蟲 這裡我資質駑鈍,相信大部份買家都會認為除蟲除蚤體內驅蟲就等於都沒有任何蟲吧?

10."不管你有沒有寫"物品賣出就是要保證它的完好性否則法律上就是瑕疵品

簡單舉個例好了:你買一支iPhone卻不能打電話,去問賣家,他告訴你:我又沒說iPhone可以打電話!合理嗎?

妹妹念法律親戚書記官很好啊~但關我什麼事?

喔~你指的那些想告就去告吧~什麼恐嚇啊~公然侮辱等等的  
連我要告你不需要去高雄是為什麼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要怕什麼?

如果我敗訴要求條件要跟我一樣,還說要附帶無條件退貓?唉...我勸你人不要自曝其短會比較好
好心告訴妳訴訟費不包括律師費這你應該知道吧?

妳看不到圖片請右鍵新分頁開啟,我這還有很多照片沒放,不太會貼圖實在是抱歉了。

版友問我要什麼 道歉 和 醫藥費(法律上叫做物品損害賠償費)
就算你要求退貓也是得付他在我這所有的花費和他本身的價金,只要妳不願意付,在法律上妳沒有任何立場要求退貓。


請問還有什麼地方不清楚?
既然賣家出面了那就可以好好對談了,請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為何9/14不LINE你選擇發文?(我可是從9/13晚上掙扎到9/14號凌晨才發文)
告訴我眼睛抓傷不是抓傷、告訴我只有一眼抓傷痛卻是兩眼都流淚、告訴我除蟲卻還有蟲,我到底要怎麼再信任妳?

最後寵物契約我們沒簽,所以這次交易並不受那個契約所束縛


作者: Nenem    時間: 2014-9-25 04:53

我的媽呀!
一隻售價4900元的貓 能吵成這樣!!!!!!!!

有價的東西.稱之商品
商品有問題. 賣家不應該賣!
消費者若得知商品有瑕疵.就應該退給賣家...取回4900元.
若不退貨.就表示買家願意接受寵物的現況!

寵物交易常有糾紛
都是夾雜了一堆感情和情緒進去....
剪不斷. 理還亂....

我也是業者. 不過我想替這位賣家說句話....
若您(消費者)
這麼嫌棄這隻小貓....
麻煩您速速把這商品...退還給賣家...取回您的辛苦錢~4900元...

你們這是交易糾紛...
民事訴訟蠻冗長的... 糾紛金額又小.... 超無趣的!!!( ㄜ...愛睏~ )

...
作者: Nenem    時間: 2014-9-25 04:57

引用:
原文由 sheri1990929 於 2014-9-23 18:53 發表
我就算工作到一段落還是要進公司,你以為只有你要上班?

拖到第四天? 妳是告訴我星期五會好的,一度我也以為好了(我點動物消炎眼藥時我還是相信她的眼睛是被抓傷哈哈...)

星期六繼續流淚沒好,我星期六帶去看醫生是合情合 ...
你別信任她了呀!

快把人家培育的小貓 還給人家啦!

這麼爛.這麼多病.這麼多蟲的小貓... 幹麻花錢買...對嗎?

飛格上多的是  不用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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