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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教學] 如何向管理員檢舉文章? [列印本頁]

作者: FlyCall.com    時間: 2010-6-4 01:48     標題: [教學] 如何向管理員檢舉文章?

檢舉文章之注意事項:
   


常見問題:

問:若要報案或提出法律訴訟,要如何得知相關會員上網的IP ?
答:請由本站會員相關「告訴人」以檢舉文章的方式,向本站要求「被告」的會員IP。
  若相關文章符合「刑事公訴案件」(例:詐騙/詐欺、竊盜..),本站會透過私人訊息回覆IP給檢舉人或公開IP。
  若相關文章屬「告訴乃論」不符公訴案件(例:毀謗、圖文侵權..),請本站會員(告訴人)報案且警方受理之後,
  將報案單據近拍照相或掃描,適度隱藏個人資訊,把圖檔上傳附加檔案至相關主題,公開報案單據之後
  再向本站要求IP才會受理。
注意!IP可確認由哪家ISP(網路電信業者)上網,可供檢警參考,但無法確認留言者身份。
   若已知對方姓名、電話、地址、金融帳號...等個人資料,不需IP即可報案或提出訴訟。

問:為何管制分身這麼嚴格?買/賣/討論都要用同一帳號, 被發現分身就會被立即停權?
答:因 消費者與業者 或 不同業者 之間有利益衝突,為避免同業惡性競爭、混淆視聽,
  在本站發言嚴禁使用分身。一被發現分身,本尊及分身將予立即封鎖停權。
  不管是檢舉人、被檢舉人、政府部門、自認站在正義的一方...只要被本站發現分身都會被停權。


問:如何使用檢舉功能?
答:當瀏覽到一篇主題或回覆的文章時,
  在文章的右下角可看到:「編輯」、「引用」、「檢舉」、「評分」、「回覆」等幾個按鈕,
  點擊其中的「檢舉」按鈕進入報告頁面,
  填寫好「我的意見」,單擊「檢舉」按鈕即可完成報告某個文章的操作。

如下圖:

--------------
PS.  假冒公職人員的發文者 ,可能觸犯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
刑法 第 211 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圖片附加檔案: 檢舉文章.gif (2010-6-11 19:24, 6.13 KB) / 該附加檔案被下載次數 1089
http://flycall.com./bbs/attachment.php?aid=221499


作者: FlyCall.com    時間: 2011-11-15 18:49

違反版規懲處之常見問題:

問:違反版規後有什麼懲處?
答:封鎖帳號或暫時停權期間,該會員的文章將無法顯示,且無法發表文章!視情節輕重,本站對於違反版規的會員懲處如下:


問:有犯罪意圖之惡性違規會員,換個帳號後就看不出來,該怎麼辦?
答:本站對於惡性違規之會員,將封鎖廣告文章中的電話.地址.網址....等關鍵字,若發現電話編排異常或不公開電話號碼,請謹慎處理!

問:詐騙或惡性違規會員「電話編排異常」該怎麼看?以減少詐騙或交易糾紛?
答:正常電話號碼的寫法是"半型"數字:09xx-0123456,或09xx0123456,或09xx-0123-456。若行動電話不符合這幾種"半型數字"的格式,而使用全型數字、數字間有空格、摻雜英文或符號、分段異常者…,則可能是電話號碼已被封鎖的詐騙或惡性違規會員,連電話都沒換就重新註冊帳號在本站發佈廣告文章。

作者: FlyCall.com    時間: 2012-7-5 04:10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10.209.145.x 於 2012-7-5 01:34 發表
您好:
  本人是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偵查隊偵查佐黃國興,因臺中地檢署受理民眾告訴妨害名譽案,即發文本分局調查,現急需向貴網站調閱會員及IP資料,以防資料遭覆蓋及竄改,惟不知公司住址,如見本文請盡速與本人聯絡,連絡電 ...
因為只有本站會員相關「告訴人」知道是哪篇文章、哪位會員有妨害名譽之嫌疑,
故需由相關「告訴人」使用檢舉功能,向本站要求相關資料,
並由「告訴人」將本站提供的資料交予檢警。


若屬「告訴乃論」不符合公訴案件,但已報案且警方已受理,
請報案的會員將報案單據近拍照相或掃描,適度隱藏個人資訊,
將圖檔上傳附加檔案至相關主題,公開報案單據,再向本站要求IP才會受理!


本站已有解釋的部份,不會再重覆解釋,相關重覆訊問的文章將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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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讀:

檢舉文章之注意事項:4.與版規無關,但涉及刑法、民法或有詐騙嫌疑,需要保全證據訴諸法律行動的文章,
請先在相關主題「回覆文章」,說明原委、公開質問後,在該主題發送檢舉通知,
要求本站將該主題移至
►證物室◄交易糾紛檢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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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問:若要報案或提出法律訴訟,要如何得知相關會員的IP ?
答:請由本站會員相關「告訴人」以檢舉文章的方式,向本站要求相關會員的IP。
  若相關文章符合「刑事公訴案件」,本站會透過私人訊息的功能,提供相關IP給檢舉的會員。
  若屬「告訴乃論」不符合公訴案件,但已報案且警方已受理,
  請會員將報案單據近拍照相或掃描,適度隱藏個人資訊,
  將圖檔上傳附加檔案至相關主題,公開報案單據,再向本站要求IP才會受理!
注意!IP可用來確認由哪家ISP的用戶帳號上網,做為檢警參考,但無法確認留言者身份。
   若已知對方姓名、電話、地址、金融帳號...等個人資料,不需IP即可報案或提出訴訟。

作者: Ruthcat    時間: 2021-1-20 00:15     標題: 「認養價」形同虛設

管理員您好:
在各個板內都有「認養」這個項目,也都設有認養價
但是超級多文章會以認養為主標題,內文卻寫上非認養價
管理員是不是應該想辦法管一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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