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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動保法史上最重 台大博士生虐殺貓 [列印本頁]

作者: jesse00994    時間: 2010-3-31 08:48     標題: 動保法史上最重 台大博士生虐殺貓

動保法史上最重 台大博士生虐殺貓 判1年半




更新日期:2010/03/31 03:27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班學生李念龍,虐待三隻貓咪致死,法官認為李念龍身為高級知識分子,卻以欺凌完全無自救能力的弱小動物為樂,事件曝光後,不知悔改,依違反三個動物保護法虐待飼養動物致死罪,各判有期徒刑七月,合併執行一年六月。這是動保法實施以來判刑最重案例。 法官從審判中發現,還有五隻貓可能也遭李念龍虐殺,主動移請檢方另行偵查。李念龍未來還會再面臨追懲,及更重的刑罰。 學歷高卻無慈悲心 法官從重懲罰 法官判決理由指出,李念龍身為高級知識分子,卻全無慈悲之心、悲憫之念,以欺凌完全無自救能力的弱小動物為樂,視「生命如芻狗」,事發後仍不知悛悔,有從重懲罰的必要。 李念龍是在九十七年十月八日、十一月廿四日,經由網站訊息,先後向他人收養「國慶」、「琥珀」兩隻幼貓。網友後來發現,兩隻貓咪接連被丟棄在台大校園,全身傷痕累累,不是頭部遭重擊,就是四肢骨折,讓愛貓人士相當不捨與氣憤,網友發動「人肉搜索」,揪出虐貓的就是台大博士班李念龍。 檢察官起訴李念龍虐殺兩隻貓,但法官審理後發現,還有第三隻貓「妹妹」也遭李念龍虐殺,故認定他一共殺害三隻貓,各判刑七月,合併執行一年六月。 不能易科罰金 律師認輕重失衡 李念龍在事件曝光後遭受社會極大壓力,因此辦理休學,北院審理時法官曾考慮是否要宣告緩刑,因李「排斥」照顧小動物的義務勞動,且堅決否認犯罪,最後才判處罕見的重刑。 本案審理中,法官曾一度詢問李念龍,是否願意接受一百小時的「義務勞動」去照顧小動物。據了解,法官如此詢問,主要是作為如果宣告緩刑,可將義務勞動作為附條件,符合當前「附條件」宣告緩刑的刑事政策。因李念龍未接受,加上又矢口否認犯罪,法官認為他既不認錯又不悔改,最後決定將他所犯三罪,都判處不能易科罰金的七月徒刑、合併執行一年六月徒刑。 李念龍的委任律師余忠益,昨日接受記者訪談時表示,他和李沒有接觸,不知李對被判重刑的感想。但法官判決三罪,都不能易科罰金,合併執行一年半的重刑,刑度不無輕重失衡。 李念龍所犯動保法第卅條第二項罪名,最重本刑一年。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檢查員施奇勳表示,類似案例不是不起訴,就是易科罰金,本案是判刑最重案例。判決等同給社會一個公平的交代,凸顯對生命的尊重,及對動物的愛護,對世人也有懂得愛護寵物的警惕作用。
作者: blue0925q    時間: 2010-3-31 09:31     標題: 這種人應該直接判死刑啦!!!

一年半哪夠阿~
這種人應該直接判死刑啦!!!
作者: jesse00994    時間: 2010-3-31 10:43     標題: 台灣沒動保法

一年半??
那些生命呢
未滿18歲虐待動物還無罪= =

作者: 太子xxx    時間: 2010-3-31 11:43

咱們ㄉ"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作者: Marlboro    時間: 2010-3-31 16:38

李某九十七年間在教會認識視障的前女友後,即不斷領養貓,

並透過電話讓前女友聽貓受虐時的慘叫,接著要前女友代養貓,

否則要把貓丟進洗衣機、讓貓坐雲霄飛車

,想藉此維繫兩人感情。




法院調查發現,李念龍前後約收養十隻貓,但每一隻都不得善終,

法官原本有意給他緩刑機會,希望他向社會道歉

並至動物保護團體擔任義工一百小時,但遭李某拒絕,

李某還一再強調他要有「人生尊嚴」,法官遂決定予以重判。

法官指出,李念龍對於無害的小動物卻痛下毒手,毫無是非之心,
且身為高級知識份子完全無羞惡感,無視貓受虐時的痛苦與哀叫,
沒有惻隱之心,展現了人性最黑暗與墮落不堪的一面。沒有惻隱之心,展現了人性最黑暗與墮落不堪的一面。


法官認定李念龍收養了「妹妹」、「國慶」、「琥珀」三隻貓後將貓帶回台大校園虐殺,

事證明確,但被告在案發後竟向台大說,「大不了罰錢了事」,除了重判,

也不給易科罰金,要讓他去坐牢。

李某目前已休學回南部,昨未出庭聽判。他因虐貓,日前另遭行政法院判罰三萬元。


因為殺害小貓的手段實在太兇殘,承辦法官認定,
李姓男子殺死3隻貓,依一罪一罰,各判刑7個月,合併執行1年6個月

法官懷疑還有5隻被虐死的貓和李姓男子有關,
已經向檢方告發繼續偵辦。


他總共有10幾隻貓的虐殺...

現在才裁定 放走兩隻貓罰款(那兩隻貓應該不是放走的吧...唉...)

虐死貓有確切證據的判坐牢.......



不過台灣的這樣"重判" 已經有在進步了!!!!
作者: 太子xxx    時間: 2010-3-31 21:29

虐貓重判 動保:虐待動物時有所聞 嚴肅看待[url=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bcc//SIG=10n28ai03/*http://www.bcc.com.tw][/url] 更新日期:2010/03/31 14:35
台大博士生李念龍虐待三隻貓咪致死,因為手法殘忍,而且法官認為李念龍在事件曝光後不知悔改,重判一年六個月,成為動保法實施以來,判刑最重的案例。動保團體指出,希望藉著這個事件引發整個社會省思,讓人們更嚴肅去看待暴力問題,並且學習尊重生命。(張佳琪報導)

虐貓案遭到重判,引起動保團體注意,因為這個判決如果成為判例,未來許多虐待動物暴力事件,可望有判例可循,動物保護觀念將可倍受重視。

其實,殘忍虐待小動物的新聞時有所聞。除了李念龍虐貓案之外,去年就曾發生過一群青少年,把酒精膏潑在狗身上,點燃酒精膏活活燒死狗的事件。另外,還傳出有小孩子把鞭炮放在烏龜的殼裡面把烏龜炸開事件,都讓動保團體相當痛心。動保團體成員「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說,動保團體不會因為虐貓案重判而有太多的開心,反倒希望這個案例能進一步引發社會關注,並且讓整個社會更能夠嚴肅看待暴力問題,共同學習尊重生命,陳玉敏說:「這個重判貓的案子,它不是幾年問題,而是我們社會如何嚴肅去看待對待生命的暴力問題」。

動保團體指出,國外已有統計數據,虐待動物者往往他們在家庭裡也是施暴者,以美國的數據來看,虐待動物者的家庭同時出現婦女或兒童受虐比例,高達五成,因此,動保團體呼籲政府單位應該更加重視並深入瞭解虐待動物暴力事件與家庭受虐案的關聯性。
這樣ㄉ事件如果發生在養殖場.不知動保團體怎樣說?

作者: 咪咪GO    時間: 2010-4-2 20:49

三好+一好=死好
作者: 太子xxx    時間: 2010-4-3 02:55

台大ㄉ博士生.做了這種事.
是"教育"體系出了問題?
還是"業者"有過失?
動保團體怎麼說???
作者: kaworuie    時間: 2010-4-3 03:42

我的天啊~
這種人還能在台灣最高學府讀博士~
我看他連"恥"這個字都不知怎麼寫
這種人將來出社會也只會造成大眾的困擾吧?
台大是不是在錄取學生前順便也要做個心理&精神疾病的調查啊?

這種虐貓後又"死不認錯的人"
一年半真的太便宜他了

看電視上他請的律師還講~法官判太重了......

請別為了律師費而矇蔽自已的良心啊.....
作者: 太子xxx    時間: 2010-4-4 16:01

"相信輪迴"很快ㄉ他就會變成被虐ㄉ對象!!
作者: medy    時間: 2010-4-5 17:52

好可怕的人 = = "   
判一年還太輕啦
作者: 太子xxx    時間: 2010-4-6 01:32

引用:
原文由 medy 於 2010-4-5 17:52 發表
好可怕的人 = = "   
判一年還太輕啦
"輕重"社會自有公評..而且我們不是"法官"..只是.這樣ㄉ"人"還真該接受"心理輔導.. :@
作者: medy    時間: 2010-4-6 17:52

就是說ㄚ
希望他能有悔改的心吧 = = "

作者: 太子xxx    時間: 2010-4-7 01:57

引用:
原文由 medy 於 2010-4-6 17:52 發表
就是說ㄚ
希望他能有悔改的心吧 = = "
如不能悔悟.社會大眾就只能自力救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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