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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檢舉就不可以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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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03161
時間:
2008-9-5 13:18
標題:
有人檢舉就不可以賣
(轉載)沒寵物業許可證
賣狗
挨罰【97-05-23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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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光隆/台南報導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查獲數件網路無照販狗案件,受罰的李姓大學生問說,
在網站裡也有人賣貓、兔和鳥,為什麼只罰賣狗的
。
台南動物防疫所長李朝全說,
根據農委會的公告規定販狗必須申辦寵物業許可證,販賣其他寵物是屬商品,不在取締之列。
李朝全說,連3天來取締3件在台灣寵物王、寵寵微積等網站無照販狗,其中劉姓女大學生在奇摩網代售衣服、飾品外,並成立寵物家族販狗;黃姓市民所養的博美犬生產後,將幼犬上網拍賣;李姓大學生在網路上販售巴哥犬,都被處以5萬元罰款。
劉姓女大學生說,她在網路代售商品賺取佣金只是為了繳學費,卻被罰了5萬元,她還得打工1年才能付清。
李朝全說,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未經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的繁殖、買賣或寄養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目前農委會只公告狗為應辦理登記的寵物,因此只能取締無照販狗。
李朝全表示,業者賣狗須先辦理寵物業許可證,再申辦營利事業登記才能營業,
至於賣貓、兔只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即可
。
---以上,疑問來了,最後一句,"賣貓、兔只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即可",沒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可以賣貓嗎??
有人檢舉就不可以賣;沒有人檢舉就可以賣
~~很多都是這樣,好像跟違建一樣。
沒有營利事業登記的人可以寧可選擇不寫上價錢,或許也是低調的作法,不檢舉沒事,被檢舉就有可能因為沒有營利事業登記受罰吧~~
作者:
1912345
時間:
2008-9-9 06:40
幫頂一下
讓更多人知道~~~
作者:
kimi
時間:
2008-9-9 08:27
+1 推推!!
之前只是勸導 現在開罰已經正式上路
不管是賣或者是領養費 只要未申辦寵物業許可證
販賣或者領養費....或其他名目收取金錢 視同違法 (那怕是1元也是違法)
歡迎光臨 飛格寵物家族 (http://flycall.com./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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