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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討論] 認養價算犯法嗎?? [列印本頁]

作者: 琪琪    時間: 2008-6-29 21:43     標題: 認養價算犯法嗎??

我有一隻6個月迷你公雪賓想以任養價2500給人認養
請問這樣會被罰嗎??因為懷孕了才想狗狗給人養啦.
原本是瑪爾要給人認養但是已經2歲又會亂叫只好作罷
只好問問有沒有大大知道??謝謝
作者: winf    時間: 2008-6-29 22:57

若你沒有辦理寵登,只要有營利行為發生,即使只賣1元,就會觸犯動保法
若你有辦寵登,但沒辦營利事業登記,不犯動保法(主管機關農委會),但屬逃漏稅(主管機關財政部)
這些都要感謝馬的政府德政,怕我們錢太多亂花造成通膨,所以要多課一些動物稅防止通膨~~

作者: long426    時間: 2008-6-30 00:30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1912345    時間: 2008-6-30 06:32

引用:
原文由 琪琪 於 2008-6-29 21:43 發表
我有一隻6個月迷你公雪賓想以任養價2500給人認養
請問這樣會被罰嗎??因為懷孕了才想狗狗給人養啦.
原本是瑪爾要給人認養但是已經2歲又會亂叫只好作罷
只好問問有沒有大大知道??謝謝 ...
呵..雪賓..是雪內瑞+貴賓嗎?...目前多重??
我想..有買賣行為..沒有寵登及營登都應該要有被罰的心理準備喔
作者: 琪琪    時間: 2008-6-30 16:05

可是一般流浪動物給人認養時
不是都會收(晶片.結扎.預防針.)費用嗎??也都2千或3千
那這樣也是屬於販賣囉??
我自己的狗狗預防針.驅蟲藥也花不少錢耶
作者: 黑狗黨教父    時間: 2008-6-30 17:27

唉....那就換等值的東西就好了

     例如  洗衣粉  肥皂 之類的生活用品= =+
作者: winf    時間: 2008-6-30 18:15

引用:
原文由 黑狗黨教父 於 2008-6-30 17:27 發表
唉....那就換等值的東西就好了

     例如  洗衣粉  肥皂 之類的生活用品= =+
大大真是內行,以物易物是OK的
印象中偉大的中華民國銀行法不承認人民幣(雖然今天起可以兌換了~)
所以,收人民幣應該不犯法
以上未求證訊息,大家看看就好~因為若真搞到上法院,法院可能會耍婊承認人民幣為法定貨幣
作者: long426    時間: 2008-6-30 19:13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asz8855    時間: 2008-6-30 19:17

以物換物也是不可以的唷!!
就像之前好像說
如果用飼料換也是算販賣的行為
作者: 琪琪    時間: 2008-7-1 07:12

那以後流浪動物花園認養有價錢出來算犯法
那些愛心媽媽只靠一些少許的認養金.
那誰以後還敢有愛心阿.
真的有時很討厭假道學的人.一天到晚喊著不要購買要認養(送他隻紅貴賓看他要不要)
這下好了連認養也被有心人利用.
唉~~~大家都要做好人.
我也想做一個好人阿.
還有請針對動物不要打嘴砲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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